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当涂县位于安徽省东沿,长江下游东岸,介于南京、芜湖之间,紧倚并隶属于钢城马鞍山。全县总面积1346平方公里,辖10镇4乡,人口64.5万。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,雨量充沛,气候宜人。境内河网密布,沟渠纵横,素称”江南鱼米之乡”。当涂拥有丰富的经济资源。有良田5万公顷,盛产水稻、油菜籽、优质棉,是全国重点扶持的500个粮棉大县之一。全县有水面3万公顷,其中可养水面1万公顷,盛产鱼、虾、蟹、鳖等水产品,被列为安徽省沿江水产开发示范县,全国渔业生产先进县。全县水产品产量居安徽省前列,釜山”金脚红毛”螃蟹为古代皇室贡品。地下矿产资源铁、铜、金、硫、石膏、叶腊石、重晶石等比较丰富。劳动力资源十分充裕。